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安養規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安養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2/20, 102/12/24 08-04-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3/01/03, 103/01/07 08-04-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