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農業產品項目」部分項目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部分項目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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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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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交付查照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2/11/15, 102/11/19 |
08-04-10 |
排入院會 |
院會 |
| 102/11/22, 102/11/26 |
08-04-11 |
交付查照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