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1/22, 102/11/26 08-04-11 排入院會 院會
102/12/06, 102/12/10 08-04-13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