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潘維剛
潘維剛
廖正井
廖正井
王惠美
王惠美
李貴敏
李貴敏
邱文彥
邱文彥
楊玉欣
楊玉欣
蔣乃辛
蔣乃辛
王育敏
王育敏
林國正
林國正
吳育仁
吳育仁
楊瓊瓔
楊瓊瓔
連署人
丁守中
丁守中
楊麗環
楊麗環
呂學樟
呂學樟
林郁方
林郁方
吳育昇
吳育昇
羅淑蕾
羅淑蕾
蔡正元
蔡正元
陳鎮湘
陳鎮湘
呂玉玲
呂玉玲
詹凱臣
詹凱臣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徐少萍
徐少萍
盧秀燕
盧秀燕
江惠貞
江惠貞
林鴻池
林鴻池
鄭汝芬
鄭汝芬
林明溱
林明溱
孫大千
孫大千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5/24, 102/05/28 08-03-14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2/05/24, 102/05/28 08-03-14 交付審查 院會
103/12/25 繼續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04/01/08 尚未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04/01/14 委員會發文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