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工業局推動全國整體性特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於3個月內檢討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推動計畫,並研提處理方案陳報行政院乙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5/31 08-03-1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2/05/31 08-03-15 交付審查 院會
105/01/06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