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農業產品項目」部分項目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部分項目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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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
- 議案狀態
-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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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
院會 |
| 102/04/09 |
08-03-07 |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
院會 |
| 102/04/09 |
08-03-07 |
交付審查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