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5項決議(五),法務部矯正署矯正業務項下「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矯正署明確界定健保與本業務之區別後,向薩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交付審查 院會
102/06/14 委員會發文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