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5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項下「城鄉發展」中「業務費」原列940萬6,000元及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都市計畫法規研擬、案件審議及都市開發建設」編列297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退回程序 院會
102/03/29, 102/04/02 08-03-06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2/03/29, 102/04/02 08-03-06 退回程序 院會
102/04/26, 102/04/30 08-03-10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2/04/26, 102/04/30 08-03-10 退回程序 院會
102/05/03, 102/05/07 08-03-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交付審查 院會
102/10/17 繼續審查 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