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排入院會 院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