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教育部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