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表」,修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編制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編制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制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編制表」,名稱並分別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編制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編制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制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編制表」,自101年7月1日生效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1/04, 102/01/08 08-02-16 排入院會 院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