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條文及第十四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2/28 08-02-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2/01/11, 102/01/14, 102/01/15 08-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