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中華民國101年10月15日起至102年10月14日止禁止福建省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及其屠體、內臟、生鮮產品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但依金門縣專案試辦淘汰種豬屠體銷臺計畫處理之冷凍豬肉,不在此限。」及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2月4日農防字第1011472396號令」,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2/14, 101/12/18 08-02-13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2/28 08-02-15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