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低放射性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廢棄轉讓許可辦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23, 101/11/27 08-02-10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1/11/23, 101/11/27 08-02-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