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標準」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16, 101/11/20 08-02-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2/07, 101/12/11 08-02-12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