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發行人申請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名稱為「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並修正部分條文,及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16, 101/11/20 08-02-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1/30, 101/12/04 08-02-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