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部國有財產局加強管理國有土地,建立遭棄置廢棄物、污染案件相關處理機制,並加強與環保主管機關之協調連繫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0/05, 101/10/09 08-02-03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0/05, 101/10/09 08-02-03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