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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請該部國有財產局加強管理國有土地,建立遭棄置廢棄物、污染案件相關處理機制,並加強與環保主管機關之協調連繫事項,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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