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05/18, 101/05/22 08-01-12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1/05/18, 101/05/22 08-01-12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