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05/11, 101/05/15 08-01-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1/05/11, 101/05/15 08-01-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