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2/02, 100/12/06 07-08-12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 院會
100/12/02, 100/12/06 07-08-12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