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得予讓售範圍準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1/25, 100/11/29 07-08-11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