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非屬自行執行、辦理之預算,應按季將執行情形函送本院一案,已備妥100年1-6月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1/04, 100/11/08 07-08-08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11/04, 100/11/08 07-08-08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