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0/28, 100/11/01 07-08-07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0/10/28, 100/11/01 07-08-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