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營業基金第3項決議-「臺灣電力價格決策程序法律未完備部分於6個月內擬定修正建議方案」一案,已備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0/28, 100/11/01 07-08-07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10/28, 100/11/01 07-08-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