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縣(市)醫療補助辦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9/30, 100/10/04 07-08-03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