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撥交就業安定基金提撥及分配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9/23, 100/09/26, 100/09/27 07-08-02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