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名稱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5/20, 100/05/24 07-07-14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