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29, 100/05/03 07-07-11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0/04/29, 100/05/03 07-07-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