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第九條之一、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 院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