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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該部水利署通過決議第(五)案(「大甲溪砂石運輸便道工程第1標至第3標」變更設計作業程序核有違失業經監察院提案糾正)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15, 100/04/19
07-07-09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04/15, 100/04/19
07-07-09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