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檢送該部水利署通過決議第(五)案(「大甲溪砂石運輸便道工程第1標至第3標」變更設計作業程序核有違失業經監察院提案糾正)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15, 100/04/19 07-07-09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04/15, 100/04/19 07-07-09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