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7-08-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0/04/01 07-07-07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04/01 07-07-07 交付審查 院會
100/10/21, 100/10/25 07-08-0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