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第六十九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七十九條、「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五條、第五十九條、第八十二條、「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五十條、「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六條及第二條附錄一,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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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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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交付審查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0/03/25, 100/03/29 |
07-07-06 |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
院會 |
| 100/03/25, 100/03/29 |
07-07-06 |
交付審查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