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條文及第十八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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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1/07, 100/01/10, 100/01/11, 100/01/12 07-06-15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 院會
100/01/07, 100/01/10, 100/01/11, 100/01/12 07-06-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