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錄二、第十二條附錄三,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9/12/31, 100/01/04 07-06-14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099/12/31, 100/01/04 07-06-14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