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十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9/12/03, 099/12/07 07-06-10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099/12/03, 099/12/07 07-06-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