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地方政府衛生局輔導轄下之醫療院所,於明顯處提供病歷複製本之標準流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