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名稱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及修正部分診療項目,並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