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所屬台電公司所通過之「要求台電公司於2個月內檢討廣告單夾寄事宜」決議案,檢送台電公司備妥之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