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其中勞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下共計有62員額,僅4人為正式人員,其餘58人皆為約聘僱人員,執行經常性業務,應由正式編制人員辦理方屬妥切,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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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