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九十九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施行期間已於99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並經該會於100年1月3日公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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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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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