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屆第05會期第13次會議
日期:2018-05-18,2018-05-22
-
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麗善等22人、委員劉建國等20人及委員馬文君等16人分別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惠美等20人及委員陳賴素美等22人分別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宜民等16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靜儀等16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秀芳等22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吳玉琴等21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社區大學促進及發展條例草案」、委員陳賴素美等24人擬具「社區大學創新發展條例草案」、委員吳思瑤等30人、委員蔡培慧等24人、委員柯志恩等17人及委員邱志偉等18人分別擬具「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案。
-
九、(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71屆衛生大會仍未邀請台灣與會,鑒於衛生醫療安全無國界,台灣應參與全球衛生體系交換訊息及交流,避免資訊及對抗疾病防治落差,及向國際展現台灣是世界衛生與防疫體系不可或缺的一環的決心,爰建請本院發表聲明如下,全力支持政府持續爭取成為WHA觀察員,並積極參與國際衛生與防疫合作,以維護臺灣2,300萬人民的健康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九、(二)本院國民黨黨團參與世界組織、爭取全球發聲為外交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政府應積極努力之目標。醫療衛生之成就為我國的強項,因此一年一度召開之「世界衛生大會」(WHA)是我國貢獻發展成就及取得資訊之重要管道,若我國無法出席會議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相關會議及活動,對我國及世界衛生組織都是一大損失。回顧我國參與WHA之歷程,在馬英九前總統以「九二共識」及「活路外交」政策,成功突破外交困境,讓中華民國自2009年起連續8年以「中華台北」名義獲邀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我國部會首長於大會以部長身分發表演說,並與其他國家進行深度交流,以「務實及彈性外交」作法,為我國爭取到最大的參與機會及空間。今年為SARS防疫15週年,民進黨政府以「政治優先」的外交政策,致使我國連續兩年無法參與世界衛生大會,是國人的一大損失。為維護「全球衛生安全體系」、「世界健康人權」及「維護全民醫療人權」之基礎下,政府參與WHA及WHO相關會議、活動為全民共同的期待與要求,支持政府以務實的外交作為展現參與國際社會之能力及企圖心。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全力支持政府以「中華台北」名義爭取成為WHA之觀察員,並積極參與國際衛生及防疫工作,展現我國貢獻國際社會之決心,並維護我國2300萬民眾基本之健康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九、(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已於五月七日截止報名,迄今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處仍未發出邀請函給我國,為捍衛我國向來積極參與國際公共衛生行動,善盡世界公民義務的基本立場,並堅持主權原則,建請做成決議,發表下列聲明。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2人擬具「廣播電視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1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增訂第七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增訂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雪生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蘇震清等20人及委員蔡培慧等19人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審查報告
-
十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二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二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證人保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十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施行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及第九十八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段宜康等17人、委員吳焜裕等20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條之一、第一百九十條之二及第一百九十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蘇巧慧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
三十五、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