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屆第07會期第07次會議
日期:2019-03-29,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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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6人、委員莊瑞雄等16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陳亭妃等21人分別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蔣乃辛等18人分別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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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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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獎章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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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16人、委員邱志偉等20人及委員蔡易餘等21人分別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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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曼麗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4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柯志恩等20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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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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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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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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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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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委員管碧玲等20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3人、委員趙正宇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2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李昆澤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2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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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七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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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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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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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定宇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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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本院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委員吳志揚等16人、委員王育敏等21人分別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委員楊曜等16人、委員李麗芬等42人、委員江永昌等17人及委員陳亭妃等19人分別擬具「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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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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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政院函請審議「電業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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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宜民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 21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 19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麗芬等 22 人、委員陳亭妃等 21 人、委員何欣純等 16人分別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昶佐等 17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 19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 21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九十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張宏陸等 22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泰源等 24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 17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鎮浯等 20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四十八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 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 22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 17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麗芬等 23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之一、第八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 16 人、委員羅致政等 17 人、委員陳超明等 17 人、委員陳瑩等 16 人分別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 19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怡潔等 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慈庸等 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 21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 27 人、委員林為洲等 17 人、委員費鴻泰等 16 人分別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等 16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 18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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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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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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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永明等17人擬具「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監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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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盧秀燕等25人擬具「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