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1會期第05次會議
日期:2005-03-25,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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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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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李慶安等4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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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曾燦燈等4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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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謝國樑等51人擬具「精神衛生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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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謝國樑等57人擬具「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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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黃宗源等32人擬具「族群待遇平等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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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台聯黨團擬具「族群平等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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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陳金德等32人擬具「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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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黃偉哲等41人擬具「典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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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王昱婷等42人擬具「典試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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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邱永仁等40人擬具「菸酒稅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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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王昱婷等46人擬具廢止「監試法」,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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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李鎮楠等41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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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李鎮楠等3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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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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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蔡勝佳等41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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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陳根德等4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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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顧崇廉等4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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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王昱婷等38人擬具「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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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鄭金玲等46人擬具「退伍軍人福利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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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吳清池等3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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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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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業金融法刪除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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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漁會回復信用部財產及人員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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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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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漁會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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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會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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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李鎮楠等32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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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委員唐碧娥等3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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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李全教等4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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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委員李全教等41人擬具「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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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委員李全教等44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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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委員王拓等49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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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委員丁守中等6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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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本院委員李復興等4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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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本院委員葉宜津等33人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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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本院委員葉宜津等34人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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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本院委員沈智慧等31人擬具「民法親屬編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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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院委員沈智慧等35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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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本院委員沈智慧等39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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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本院委員沈智慧等36人擬具「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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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本院台聯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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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本院台聯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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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本院台聯黨團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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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院台聯黨團擬具「行政法人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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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院委員羅志明等40人擬具「遊說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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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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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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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本院委員洪秀柱等34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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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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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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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行政院函送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本(9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修正預算,及隨同修正之「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案,請查照併同原送預算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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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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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考試院函請審議廢止「監試法」、「典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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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教育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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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農業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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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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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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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內政部、交通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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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經濟部函送「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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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交通部函,為有關該部與加拿大87年1月19日簽署之臺加海事體系技術合作備忘錄展期案,業經行政院同意備查,函送雙方同意書函及備忘錄展期附加條款,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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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教育部函送「專科學校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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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警察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辦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照護辦法」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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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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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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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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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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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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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土地稅減免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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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財政部、經濟部函,為修正「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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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資格條件及兼任子公司職務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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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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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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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臺灣省政府函送該府93年度10至12月份(第4季)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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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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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93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含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一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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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十一條及第一百零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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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內政部函送「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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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教育部函送該部93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清冊、評鑑計畫及成效結果報告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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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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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之「安全度評估研究領域合作計畫協定」約本,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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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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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廢止「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暫行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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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廢止「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技術資料中心暫行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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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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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勞工保險局93年度第4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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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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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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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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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營養師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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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立法院審議本會主管94年度預算決議事項內應提出運用計畫及報告後始得動支明細表」,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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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該會因業務推動需要,擬動支94年度捐補助預算,依本院決議,需先行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儘速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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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請本院審查有關該會94年度凍結預算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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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考選部函送「考選部94年度預算案決議處理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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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考試院秘書長函送「考試院94年度預算案決議處理意見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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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教育部函送該部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暨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解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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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立法院審議94年度本會預算決議事項內應提出專案報告同意後使得動支明細表」,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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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該會94年度預算經報告後始得動支案計有6項,請安排該會向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報告,以利預算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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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交通部函,為本院審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部分第15款決議:「交通部電信總局第3目『電信監理』第2節『公眾電信監理』編列1億4,693萬元之半數(7,346萬5,000元),待電信總局向本院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聯席會議針對電信資費審議委員會運作情況、資費審議計算標準作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請安排專案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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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本院優先審議該局94年度預算第2目第1節「人事行政電子化政府」凍結二分之一乙案,並提成果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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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本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報告審查莊祖惠先生請願,為「立法委員朱星羽先生近日發言不當,污辱越南傳統禮服為暴露不得體,嚴重傷害越南人民民族情感,陳請速予制止及善後,以免危及在越台商」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