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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第06屆第02會期第09次會議
日期:2005-11-04,2005-11-08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吳成典等39人擬具「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張碩文等33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徐少萍等100人擬具「脊醫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邱創進等37人擬具「營造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高思博等32人擬具「醫療法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蔡正元等74人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高思博等93人擬具「法官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吳富貴等3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王塗發等91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羅世雄等44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羅世雄等37人擬具「高級中學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翁重鈞等3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民年金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成典等40人擬具「八二三戰役參戰榮民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建榮等41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8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六、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七、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八、本院委員張顯耀等4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九、本院委員白添枝等36人擬具「農會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一、本院委員何智輝等34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二、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5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7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四、本院委員何智輝等32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五、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5人擬具「中華民國前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補發薪餉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六、本院親民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趙良燕等63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八、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6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草案」案。
四十一、(密)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請本院同意延長「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限至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案。
四十五、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灣西藏交流基金會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四十六、財政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第六條之一及第六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八、交通部函送「交通部暨所屬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投資民營事業概況表及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概況表」暨「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四十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表,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機械遊樂設施經營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等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最近年度預決算書、財務報告、績效考核等資料,請查照案。
五十三、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五十八條條文及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五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94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五十六、交通部函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之相關許可及管理辦法訂定事宜」處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五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十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五十八、福建省政府函送該府95年度單位預算電子媒體光碟片,請查照案。
五十九、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4年度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表,請查照案。
六十、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無線電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一、交通部函送「專用電信業務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六十二、經濟部函,為廢止「台灣地區日間空襲期中限制用電臨時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辦理94年5月14日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所需經費8億6,756萬元,前動支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並由該院於94年3月23日以院授主忠五字第0940001990號暨94年4月29日院授主忠五字第0940002977號函送本院備查,茲依實際執行結果,註銷9,190萬2,000元,爰請修正動支數為7億7,565萬8,000元,並檢送修正後之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六十四、財政部函送「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六十五、司法院函,為修正「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三十五條條文及「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三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捐助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六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運送業及船舶出租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附件八,請查照案。
六十八、教育部函送「職業學校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六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職業學校規程」,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為考選部本(94)年度「特種考試及檢覈業務」新增辦理公務人員基層行政警察特考等4項考試所需經費5,202萬8,000元,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七十二、交通部函送「臺美氣象先進資料同化與預報模式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第一號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三、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5年度歲出預算案所列我國大陸礁層調查計畫等5項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財源籌措,請查照案。
七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瓦聖那協議清單」及「防止擴散清單」,請查照案。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石油製品認定基準」附表二,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七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八、交通部函送94年度第1、2季該部主管暨所屬觀光局、公路總局及電信總局之「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經費報告表」,請查照案。
七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小船船員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事細則」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一、經濟部函送「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基本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請查照案。
八十三、司法院函,為修正「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四、國家安全局、銓敘部、國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送「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標準檢驗局與新加坡PSB驗證有限公司簽署之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廢止「礦場實習規則」,請查照案。
八十七、司法院函送該院95年度新興重大施政計畫之成本效益分析資料,請查照案。
八十八、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八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送「B型肝炎病毒核酸對照標準品供應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九十二、交通部函,為修正「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六、行政院主計處函送「94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十七、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期貨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電訊所辦事細則」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函,為修正「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經濟部函,為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議台灣省自來水公司94年度營業預算之決議事項,其中有關「鑑於新興工業區不斷開發,惟大多數工業用水僅需以略經處理之原水供應即可,如以一般民生用水之標準淨水,處理成本顯不經濟。且考量工業用水近年來呈現逐年增加趨勢,應請自來水公司視大型集居工業區之設立情形及水源能量配合等因素,檢討『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分離之供水系統』之效益及可行性,並向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內政及民族、科技及資訊委員會聯席會作成評估報告」之決議,該公司己完成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一○二、財政部函送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教育部函送國立臺灣大學卑南遺址古文物處理進度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該案所凍結之預算,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2項,請查照案。
一○四、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國防部函送「退伍除役軍官士官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退除給與處理辦法」案及會同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審查國防部及交通部會銜函送修正「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部分條文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楊坤洲先生為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陳堯賢先生為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七、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張書章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爭取非軍職員工基本保障,以維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八、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涂俊德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九、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吳永成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鄭建國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一、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羅生騰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二、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陸素珍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三、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蔡嘉仁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四、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莊孝感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五、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范光榮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六、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宋洪炬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七、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吳宗興先生建請修正勞動基準法以保障非軍職員工之基本權益一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八、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鎮楠等提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期調查遭污染之廢棄工廠,發現中南部有多處場址或地下水遭嚴重污染,建請應儘速建立全國性的污染暴露資料庫,澈底調查並加強管制高污染工廠,嚴格澈底執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成典等提案為澎湖、金門兩地人民血濃於水,澎湖先祖大都來自金門,惟澎湖、金門兩地往來交通不便,建請規劃兩地直航之空中交通航線,同意航空公司經營,以帶動兩地人民之交流與互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紀珠等提案為建請財政部於未完成協助中小企業資金融通相關規劃等完整配套措施前,暫緩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併購計畫之進行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適卓等提案為台灣的人口粗出生率近10年來均呈現下降趨勢,顯示台灣已經出現少子化現象,建請行政院儘速召開少子化社會對策全國會議,提出少子化社會白皮書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二、行政院函送曾委員燦燈提案為促進高雄市三民地區之繁榮,並發展高雄市金獅湖風景區觀光與週邊生活圈,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等相關主管機關,立即強化高雄市金獅湖老舊或有安全疑慮之設施,並研究改善金獅湖水質,及增建親水公園之可行性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