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2會期第11次會議
日期:20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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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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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陳朝龍等35人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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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林國慶等35人擬具「兩性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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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黃適卓等35人擬具「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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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3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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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0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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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莊碩漢等5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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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陳根德等7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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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8人擬具「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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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黃適卓等3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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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蔡正元等75人擬具「行動通信基地台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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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蔡勝佳等32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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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廖本煙等4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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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4人擬具「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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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李慶安等38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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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李慶安等3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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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洪秀柱等44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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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洪秀柱等4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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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顏清標等66人擬具「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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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邱毅等31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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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親民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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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6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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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委員張顯耀等4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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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委員朱鳳芝等4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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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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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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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5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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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7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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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委員何智輝等32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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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賴幸媛等36人擬具「工會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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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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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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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中央銀行函,為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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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經濟部函送我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紐西蘭商工辦事處簽署「關於促進電氣與電子類產品貿易協議」約本,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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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95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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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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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行政院文化獎設置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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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經濟部函送「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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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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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準備金提存與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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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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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臺灣省政府函送該府94年7至9月份(第三季)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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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鋼鐵業集塵灰高溫冶煉設施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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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94年度第3季捐助計畫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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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教育部函送「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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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91年1月16日經標字第09004629230號公告中應施檢驗石油製品品目檢驗方式明細表實施監視查驗之查驗方式」,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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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處「94年度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第3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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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經濟部函送部工業局94年度第3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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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該署疾病管制局94年至99年公共建設計畫「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計畫」計畫書(行政院核定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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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7月1日至94年9月30日「各機關公款補助私人團體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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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該院開發基金所屬投資事業94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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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十八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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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內政部函送「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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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水利署「94年度第3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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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法務部函送「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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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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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機動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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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交通部函送「臺美氣象預報系統發展技術合作協議第十七號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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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智慧財產局94年度第3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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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該局94年度第3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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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函,為該院新聞局,因協助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人事精簡方案,辦理人員優退所需資遣費用1.3億元,動支本(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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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行政院新聞局函,為修正「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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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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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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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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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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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經濟部函送該部國際貿易局94年度第3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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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財政部、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函送「酒產製工廠設廠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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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行政院衛生署醫療發展基金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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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考試院函,為中華民國94年5月18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定自本(94)年5月20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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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部分條文、「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條文、「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條文、「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條文及「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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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九條條文暨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等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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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為交通部電信總局訂定之「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將「電信專業機構」解釋為「電信等專業公會團體」,對專業機構予以特別嚴苛條件限制,建請該局修正該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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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行政院函送葉委員芳雄等提案為培養學生認識公民角色,培養公民意識,並充實公民知識、發展公民參與能力,建請教育部規劃授課內容、培育公民專業師資等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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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憲等提案為針對近年來,為防止各類「假結婚」來台,實施「面談機制」,然而少數面試官員面試問題過於秘密,恐有侵犯人權之虞,另犯罪集團長期訓練應答技巧,面試官員面談問題更荒謬,反而讓正常結婚的民眾,無法順利通過面談,建請重新檢討修正該面談機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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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林重謨等37人擬具「銀行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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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期貨交易稅條例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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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志明等4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重謨等3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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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黃昭順等34人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考試院函請審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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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司法、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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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軍人婚姻條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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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內政及民族、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創進等3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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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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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葉宜津等5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4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文雄等3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文雄等3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刪除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葉宜津等3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幸男等3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幸男等3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