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3會期第08次會議
日期:2006-04-07,2006-04-11
-
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
-
二、本院委員柯淑敏等36人擬具「會計師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本院委員徐中雄等51人擬具「家事服務法草案」,請審議案。
-
四、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8人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五、本院委員盧博基等55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條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六、本院委員謝國樑等37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七、本院委員朱鳳芝等68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八、本院委員高思博等42人擬具「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九、本院委員徐中雄等4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5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一、本院委員林岱樺等43人擬具「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二、本院委員林岱樺等51人擬具「醫事放射師法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三、本院委員林岱樺等49人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四、本院委員林岱樺等48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五、本院委員高思博等4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七、本院委員唐碧娥等36人擬具「營造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八、本院委員李顯榮等36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九、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4人擬具「軍公教人員退休福利保障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本院委員謝國樑等46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一、本院委員謝國樑等35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7人擬具「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三、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兩岸維持現狀法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四、本院委員朱鳳芝等3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六、本院委員雷倩等41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七、本院委員雷倩等41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十九、本院委員雷倩等4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十、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十一、本院委員雷倩等4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十二、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三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行刑累進處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
三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森林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
三十六、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函,為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三十七、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第九條條文暨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請查照案。
-
三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
三十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請查照案。
-
四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
四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四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四十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廢止「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處理準則」,請查照案。
-
四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之檢疫條件」附件20「偶蹄類動物之屠體、雜碎及其他產品輸入檢疫條件」修正為「偶蹄類動物肉類之輸入檢疫條件」、「中華民國輸入乾動物產品之檢疫條件」修正為「乾動物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並修正規定內容,請查照案。
-
四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自該會成立之日起,通訊傳播相關法規,包括電信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涉及該會職掌,其職權原屬交通部、行政院新聞局、交通部電信總局者,主管機關均變更為該會;其他法規涉及該會職掌者,亦同,請查照案。
-
四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六條及第七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
四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鐵路運送規則」部分條文、「鐵路行車規則」、「鐵路附屬事業經營規則」、「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鐵路修建養護規則」及「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請查照案。
-
四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受託機構發行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發行資產基礎證券處理準則」,請查照案。
-
四十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10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各機關公款補助私人團體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
五十、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截至94年12月盈虧情形表,請查照案。
-
五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有關該會與義大利證券管理委員會(CONSOB)透過換文方式承認CONSOB與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1997年簽署之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MOU)繼續有效一案,業經該會於本(95)年2月15日與CONSOB完成換文,請查照案。
-
五十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
五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
五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
五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
五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本院審議該會95年度預算案審議決議事項有關建議該會就170萬餘名之農民每月所繳納的農民保險費78元(每年936元),由該會編列於95年度預算全額補助農會保險費用約17億餘元案,研處意見,請查照案。
-
五十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條文,自中華民國95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
五十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所作決議第一項之(四)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推動,請查照案。
-
五十九、經濟部函送「汽電共生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六十、財政部函送該部關稅總局及所屬95年度歲出預算應向本院報告後始得動支之營建工程專案報告,請安排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六十一、本院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函,為有關院會交付該會審查黃健庭等47人及鄭運鵬等31人擬具「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建請於原列審查委員會中增列「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聯席審查,請查照案。
-
六十二、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學與研究輔助經費」1億3,515萬1,000元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六十三、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產業研發碩士外國學生專班」1,500萬元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
六十四、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協助師範校院轉型發展,以改善教學環境,充實教學設施及規劃中長程發展計畫等經費」1億8,412萬8,000元凍結二分之一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六十五、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社教機構設施充實暨安全改善計畫」9億7,950萬元二分之一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六十六、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95年度委辦費凍結三分之二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六十七、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計畫」8,581萬5,000元二分之一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
六十八、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凍結「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5,240萬3,000元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六十九、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教育部函送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5目第1節有關教育部「社會教育行政及督導」中之「推行語文教育」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七十、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教育部函送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2目第1節有關該部「推動大學校院資源整合發展計畫」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七十一、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暨經濟部函送「溫泉標準」及「溫泉露頭一定範圍劃定準則」、「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溫泉法施行細則」、「溫泉水權輔導換證作業辦法」、「溫泉開發許可辦法」、「溫泉開發許可移轉作業辦法」、「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及「溫泉資料申報作業辦法」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滄敏等提案為建請財政部督促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撤銷併購計畫並保有官股,以輔導該行成為協助臺灣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及繁榮臺灣經濟之專業銀行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龍等提案為台北縣瑞芳鎮侯硐里已於94年7月1日起更名為猴硐里,但諸多交通設施號誌如台鐵、客運等站名及路標,卻未同時辦理更名,建請協調各行政機關、交通單位辦理更名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等提案為未來高鐵通車後,台鐵應逐步轉型為中、短程大眾捷運線,建請就現有台鐵台中鐵路系統發展,興建日南至泰安鐵路成一條環狀鐵路,以利大台中地區觀光及交通便捷性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昆澤等提案為台17線進入高雄市區後,由於經過楠梓、左營舊社區之路幅變窄,影響行車速度,駕駛人多不願選擇使用,建請規劃新闢該市西北方縣市交界處台17線新路線,跨過左楠海軍軍區,直接銜接高雄市中華路及馬卡道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一、本院司法、法制、內政及民族三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請本院同意謝文定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案。
-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擬具「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