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4會期第06次會議
日期:2006-11-03,20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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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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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陳根德等4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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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李永萍等38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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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丁守中等4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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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高思博等4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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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高思博等4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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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陳朝容等3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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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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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尤清等53人擬具「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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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尤清等50人擬具「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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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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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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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6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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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廖本煙等52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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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政治獻金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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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8人擬具「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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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蔡錦隆等42人擬具「遊說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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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蔡錦隆等35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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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雷倩等35人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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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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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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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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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溫泉開發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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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交通部函送該部95年5月份「高雄捷運施工監督情形及改善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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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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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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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行政院、司法院函,為修正「律師懲戒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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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內政部函送「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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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內政部函送「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構)資格條件認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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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經濟部函送「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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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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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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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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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行政院函,為法務部檢舉賄選與組織犯罪獎金預算不敷6,000萬元,動支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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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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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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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暨所屬機關95年度第1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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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教育部函,為修正「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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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年費減免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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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名稱為「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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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原體轉讓申請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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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歇業停業撤銷廢止許可證照藥品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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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飲用水水源水質或淨水處理改善計畫審核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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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部分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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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查德共和國政府間有關派遣志工協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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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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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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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指定簡易自來水為飲用水之來源」名稱為「指定簡易自來水為飲用水之種類」,並修正內容,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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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法務部函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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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法務部函,為修正「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與治療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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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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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經濟部函送「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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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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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氣態二氧化氯為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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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專供輸出申請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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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教育部函送「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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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銀柳及水稻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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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名稱為「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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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或登記用申請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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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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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交通部函送「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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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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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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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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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用於防治水體油污染之油分散劑(除油劑)為污染防治用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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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函,為修正「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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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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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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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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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考試院函,為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條文暨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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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處95年度「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第2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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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國防部函,為修正「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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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促進企業開發產業技術辦法」名稱為「經濟部促進企業研究發展補助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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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選舉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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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函送95年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先行辦理補辦以後年度預算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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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國立臺中圖書館中興堂場地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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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用於防治環境衛生病媒之蘇力菌以色列亞種(Bacillusthuringiensis,serotypeH-14)微生物製劑為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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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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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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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96年度單位預算案書第二次勘誤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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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財政部函轉臺灣銀行所擬「臺灣銀行與中央信託局合併綜效及經營策略」報告,請惠予排入議程,俾利該行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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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蒙藏委員會函送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施行條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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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蒙藏委員會函送廢止「蒙藏委員會派駐蒙藏各地辦事處組織規則」、「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組織規程」、「西藏駐京辦事處組織大綱」及「西藏班禪駐京辦事處組織大綱」,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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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安排報告,並請同意動支該署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凍結之預算,業經審查完竣,同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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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請安排報告,並請同意動支該會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凍結之就業安定基金項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預算,以利相關業務計畫順利執行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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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請安排報告,並請同意動支該部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凍結之「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內政部社會福利部分等預算,以利相關業務計畫順利執行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內政部依法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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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該部水資源作業基金95年度「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用途明細報告,請安排進行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捐助、補助與獎助」4,702萬5,000元,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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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有關本院審查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推廣貿易基金95年度預算,決議凍結「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經費十分之一,俟提出報告同意後,始能動支案之專案報告相關資料,請優先安排專案報告時程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億5,000萬元,准予動支;另通過1項附帶決議,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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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該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95年度應向本院報告事項「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定及勘查回饋金」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定及勘查回饋金」7,000萬元,不准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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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該部能源局95年度石油基金預算運用計畫專案報告,請同意動支所凍結之十分之一預算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石油基金之「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6億6,750萬元,准予動支;另通過1項附帶決議,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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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有關本院第6屆第3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針對該部南科育成中心營運計畫所作須改善方案報告之決議,該部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南科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費用369萬9,000元,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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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有關本院第6屆第3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該部主管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所作須專案報告之決議,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一)「長期債務舉借」5,489萬4,000元,准予舉借;(二)「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長期債務舉借補辦預算報告」,准予核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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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有關本院第6屆第3會期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該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通過決議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之「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補辦預算,應進行專案報告,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補辦預算報告」,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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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有關本院第6屆第3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該部主管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所作須專案報告之決議,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勞動檢查和區內管理制度報告」,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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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3款第18項第2目第1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50%之預算解凍未決部分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執行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第3款第18項第2目第1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443萬2,000元,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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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95年度應向本院報告事項「防止線路被竊及獎勵檢舉措施」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配電費用﹘其他費用」准予動支1,000萬元,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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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95年度應向本院報告事項「電磁場改善計畫」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第六輸變電計畫」88億0,951萬4,000元及「第五配電計畫」35億8,196萬元,均准予動支。』;另通過1項附帶決議,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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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95年度應向本院報告事項「竊電查緝費用」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行銷費用-其他費用」准予動支600萬元,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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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95年度應向本院報告事項「林口發電廠第二期灰塘工程」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林口發電廠第二期灰塘工程報告」,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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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本院審議該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95年度預算案針對該會農業金融局所作需專案報告之凍結決議,檢送專案書面資料,請惠予排定議程,俾提出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項下「農業發展基金」之「政府撥入收入」10億2,392萬3,000元,准予動支』;另通過2項附帶決議,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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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本院審議該會「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95年度預算凍結項目1至6月執行成果報告,請排定議程,俾利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2億7,525萬元,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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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本院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本院審議該會主管95年度預算決議臺灣農產品行銷大陸情形需進行報告之專案報告書面資料,請安排議程,俾利進行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臺灣農產品行銷大陸情形報告」,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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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本院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本院針對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科技專案預算凍結5%,經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決議案之審查結果乙案,業經聯席會議審查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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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本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報告審查梁有俠女士為陳請廢除「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規定,允許陳情人領取傅順餘額退伍金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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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本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為陳請解除「台灣地區人民之大陸配偶」在團聚二年期間不可以在台灣地區工作之限制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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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周濟初先生為建請修正就業相關規定及社會救助法,以照顧低收入老人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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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周濟初先生為建請廢止或修正社會救助法及就業規定,以免人民繼續受害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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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廖澄秋先生為對國民年金及二代健保提出建議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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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檢送該會及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及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對於9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與社會福利相關之經費被刪除或凍結之看法及訴求請酌參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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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張常平先生等為建請對工商業老人可比照老人福利政策或農、漁民福利制度,享受應有權利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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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黃禮達先生等為世代務農的大哥遭排除於請領老農津貼之外,陳請修法救濟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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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黃癸水先生為建請發放8000元老農津貼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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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蔡蘇燕女士為有關敬老生活津貼之發放,因公家機關退休工友列為公務員而予以排除,建請只要退休金的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退休已達5年以上又滿65歲者,均應發給敬老津貼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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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本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報告審查蕭坤汪先生為復函未對有關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事詳加說明,另再陳請追回歷年來之違憲預算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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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國慶等提案為鑒於國內政治紛爭不斷,倒扁、挺扁雙方衝突場面越演越烈,且倒扁總指揮施明德開始號召民眾意圖干擾今年國慶大典進行,建請國慶籌備委員會停辦本年度國慶大典,請轉雙十國慶大典籌備委員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