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4會期第12次會議
日期:2006-12-15,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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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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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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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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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尤清等41人擬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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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王幸男等4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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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林鴻池等39人擬具「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名稱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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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李全教等36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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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林國慶等32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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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田秋堇等33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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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2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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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農地重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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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電影工業數位化後製作部分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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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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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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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95年度第3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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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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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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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經濟部函送「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自行興建建築物租售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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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考試院、行政院函送廢止「會計師檢覈辦法」、「建築師檢覈辦法」「技師檢覈辦法」、「醫事人員檢覈辦法」、「中醫師檢覈辦法」、「獸醫人員檢覈辦法」、「營養師檢覈辦法」、「社會工作師檢覈辦法」、「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及「漁船船員檢覈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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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行政院函,為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二條之一及第八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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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財政部函送「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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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考試院函送「考試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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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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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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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裝置塗藥血管支架診療服務,但超過裝置傳統血管支架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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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5年度第3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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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金魚草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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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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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行政院函,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因辦理該院「正館公共空間、展覽動線調整與周邊環境改善工程暨正館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調整計畫,所需經費1億4,800萬元動支本(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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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第二點附件六,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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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及「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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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95年度該會「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原編列之就養榮民生活等經費預算不足,動支第一預備金8,000萬元支應一案,業經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備案,本案擬在11月份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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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條文、「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漁產平準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及「林務發展暨造林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暨其名稱並修正為「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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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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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財政部函送「菸酒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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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度第3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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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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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瓦聖納協議清單」及「防止擴散清單」(後者包括:飛彈技術管制清單、澳洲集團管制清單及核子供應國集團管制清單)修正清單項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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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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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行政院函,為修正「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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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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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國家安全會議函送廢止「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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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教育部函,為該部95年度預算「師資培育─獎補助費」科目經費不敷,動支95年度第一預備金新臺幣1億2,980萬1,000元支應,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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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休閒農場商品兌換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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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國防部函,為該部動支95年度第一預備金3億2,140萬元,業經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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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海岸巡防機關服制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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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內政部函送「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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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內政部函送廢止「兒童寄養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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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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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行政院函,為修正「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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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經濟部函送「其他冷藏(保溫)箱(限檢驗300V以下,有效內容積100公升以下者)等6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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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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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96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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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內政部、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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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噪音檢驗處裡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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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行政院函送該院國家發展基金﹘開發基金分基金投資事業95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劃,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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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海洋棄置物質之分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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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矽酸鋁、葡萄糖酸鈉、氫氧化鉀、脂肪酸聚合甘油酯及交酯化蓖麻酸聚合甘油酯等五種食品添加物規格」,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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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經濟部函送廢止「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鋼鐵廠暫行組織規程」、「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不鋼廠暫行組織規程」、「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廠暫行組織規程」、「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編制表」、「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鋼鐵廠暫行編制表」、「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不鋼廠暫行編制表」及「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廠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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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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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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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更新計畫工廠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名稱為「加工出口區更新計畫建築物拆遷停工損失補償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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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裝入音箱之單一揚聲器等27項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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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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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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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處理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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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內政部函送廢止「托兒所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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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驗證登錄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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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國光劇團暫行組織規程」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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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第7號執行辦法公元2006與2007美國會計年度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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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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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修正「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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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噪音管制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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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轉任法院法官審查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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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名稱為「民間參與社會福利設施及營建相關公共建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並修正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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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度第3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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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考試院函,有關本院第6屆第2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院95年度單位預算「除第一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費』2億7478萬9,000元、第四目『施政業務督導』之『考試及格人員聯繫』134萬3,000元外,其餘預算凍結三分之二」暨「除人事費用、辦理考試費用、辦公處所維護費外凍結二分之一」等2決議案,請排入議程,以利該院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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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考試院函,為本院第6屆第2會期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院95年度單位預算凍結該院預算之2決議案,請本院列入議程,儘速解凍,以利該院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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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本院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送「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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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本院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司法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考試院會銜函為廢止「行政資訊公開辦法」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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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有關國防部油料採購預算不敷7億5,000萬元,動支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案,已送達本院逾1年迄未審查,依決算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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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國防部函為該部申請動支94年度第一預備金7,000萬元,業經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備案,已送達本院逾1年迄未審查,依決算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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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處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及附帶決議之辦理情形,已送達本院逾1年迄未審查,超過決算法中本院對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核報告審議規定之期限,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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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鑒於性別主流化為行政院大力推動之重要議題,且軍事體系長期由男性思維主宰,建請於莒光日教學節目加入宣導性別主流化之內容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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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行政院函送湯委員火聖等提案為鞏固保護兒童及少年之最後一道防線,建請兒童局輔導現行安置及教養機構之董事會,加強其對兒童及少年福利之正確認知,並確實要求從業人員符合相關專業資格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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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行政院函送鍾委員紹和等提案為鑒於外籍勞工、幫傭、看護等屢屢發生因精神狀況不穩定而觸犯法律情事,建議政府在外勞健康檢查項目中加入精神狀況檢測,並要求仲介公司負起更換問題外勞的責任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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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明憲等提案為鑑於目前殘障手冊浮濫發放,建請儘速修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殘障手冊改由縣市政府組成專業團隊小組進行「需求評估」認定,每5年檢討1次,使社福資源用在刀口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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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建議將勞委會、農委會、體委會遷往高雄,以嘉惠南部四百多萬勞工、農、漁民朋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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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教育部推動作文補救政策,由於未事先調查學校教師意願,以及探究學生作文能力不佳之原因等問題,即貿然實施,建請教育部通令暫停現制,立即對師生與校方作調查,並廣邀各界討論,研擬完整作文補救政策再行推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