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1會期第13次會議
日期:2008-05-30,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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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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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3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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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林建榮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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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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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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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2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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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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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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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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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黃昭順等3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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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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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張顯耀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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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江義雄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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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薛凌等21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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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薛凌等18人擬具「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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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太空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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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薛凌等16人擬具「國家教育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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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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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5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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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1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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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薛凌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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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林正二等34人擬具「消防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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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5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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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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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林滄敏等16人擬具「建築師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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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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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翁金珠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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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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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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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蔡煌瑯等22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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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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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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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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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委員賴清德等30人擬具「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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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8人擬具「國家外匯資產投資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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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本院委員張花冠等19人擬具「反併吞和平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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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本院委員張花冠等20人擬具「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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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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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協會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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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4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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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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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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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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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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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院委員丁守中等50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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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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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96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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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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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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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司法院函,為修正「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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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國立故宮博物院資料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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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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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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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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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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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醫療器材免予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品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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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三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之附件四、附件五、第二十三條之附件六,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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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交通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臺北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費率標準」名稱為「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費率標準」,並修正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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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銓敘部、審計部函,為修正「銓審互核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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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甘藷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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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酪梨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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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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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司法院函送「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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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教育部函,為修正「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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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菇類檢驗方法-綠褶菇之檢驗」、「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吳郭魚成分之定性檢驗」、「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虱目魚成分之定性檢驗」及「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鯖魚成分之定性檢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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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司法院函送「法院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選任法人為監督人管理人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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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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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廢潤滑油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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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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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交通部函送「預付型交通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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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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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經濟部函送該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97年度第1季「對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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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金融監督管理基金97年度截至97年3月止「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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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交通部函送「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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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69條之1,定自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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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施行細則」名稱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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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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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種辦法」名稱為「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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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法務部函送該部96年度第4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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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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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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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之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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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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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97年度「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第1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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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普通航空業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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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交通部函送「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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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核發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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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或協助查緝偽劣農藥獎勵辦法」名稱為「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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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廢止「行政院衛生署精神疾病防治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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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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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經濟部函送水利署「97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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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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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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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司法院函送「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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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司法院函送「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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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97年度第1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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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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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內政部函送「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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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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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部函送「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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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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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瑪格麗特菊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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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行政院函,為修正「國民住宅貸款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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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司法院函送「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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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教育部函,為97年度預算「中等教育管理」科目獎補助經費不敷,擬動支該部第一預備金8,000萬元支應一案,業經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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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7年度第1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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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排放管道中總硫氧化物檢測方法-沈澱滴定法(NIEAA405.72A)」等3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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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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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檢查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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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送「中央機關各類員額配置、聘僱人員進用情形,及現行公務人員薪資結構、福利檢討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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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行政院主計處函,為97年度預算案,計編列「公務機關歲計會計業務」、「統計業務」等七項計畫,其中「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經費3,241萬元,經本院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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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教育部函送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有關該部97年度首長特別費解凍專案報告,請優先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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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本院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六):觀光局及所屬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之「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及「旅遊線計畫」編列4,314萬9,000元及2億7,500萬元,合計3億1,814萬9,000元,該預算凍結三分之一(1億0,605萬元)之預算解凍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報告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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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本院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五):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編列46億1,659萬7,000元,該預算凍結四分之一(11億5,414萬9,000元)之預算解凍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報告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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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本院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四):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原列10億3,876萬1,000元,該預算凍結20%(2億0,775萬2,000元)之預算解凍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報告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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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本院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歲出部分第14款第2項觀光局決議(二):請觀光局針對透過「品保協會」保障旅客之旅行購物保障措施應每半年將其實施成效、達成效果及利弊得失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業經處理完竣,相關報告報告完成,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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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本院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歲出部分第14款第4項觀光局決議(一):請觀光局針對推動開放中國大陸旅客直接來台觀光政策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做法及目前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報告報告完成,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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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體育建設」之「推展競技運動」有關「挑戰2008黃金計畫」凍結經費3億4,37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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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中央研究院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學術審議及研究補助」凍結經費4,472萬1,000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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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中央研究院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業務費」凍結經費5億884萬6,000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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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送該會97年度「一般行政」「政府出版品管理」、「政府資通建設」、「社會發展政策研究」等預算凍結,業經審查完竣,決議「本案預算經凍結部分,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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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廢止「飛行規程修編委員會設置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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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修正「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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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修正「公眾電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二、審驗費項目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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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家長教育改革協會全國家長聯合會為提出當今五大教育錯誤政策及建言,請修法落實家長教育參與權及加強教育行政部門之監督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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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針對金門商港船舶進出日益頻繁,港區卻缺乏專責消防救難單位,為避免日後類似金廈小三通客船「同安號」火燒意外釀成傷亡,建請正視金門港區災害防救設備之迫切需求,儘速責成內政部消防署設置金門港務消防分隊,由中央協助維護金門港區的公共安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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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行政院函送吳委員志揚等提案略為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擬定執行營造工程物價補貼機制,避免承包商因為財務周轉發生問題,導致公共工程陸續停工,造成全民莫大損失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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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汝芬等提案為針對幼教券措施,雖然97學年將首度加入排富條款,但是單親與原住民等弱勢族群,因可領托育津貼,就不能重複領取幼教補助,等於無法領取幼教券,建請教育部應從97學年度開始實施中低收入戶免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而選擇私立幼托機構者每人每年補助6萬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